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骨干教师资格评审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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骨干教师资格评审标准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东 风 教 育 集 团 48小 学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2006、04、10)


    1、年  龄:  男教师不超过57岁(含57岁),女教师不超过52岁(含52岁)。 达不到不能参加评选。

    2、学历职称:  市级: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,小学高级教师职务。集团级:中专及以上学历,小教一级以上任职资格。 达不到不能参加评选。

    3、计算机、普通话:达到相关要求。达不到不能参加评选。

    4、继续教育:积极主动地参加教师继续教育,获得结业证书;近两年分别达到规定的学时、学分。 达不到不能参加评选。

    5、科研能力: 市级:近两年,承担集团及以上课题并有成果;或在《东风教育》发表两篇及以上论文,或学科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;或承担集团及以上公开课研究课。 集团级:近两年,承担或参与集团及以上课题;或在《东风教育》发表一篇论文,或学科论文在集团教育学会获三等及以上奖;或承担集团及以公开课、研究课或参加集团优质课竞赛获奖。  达不到不能参加评选。

    6、班 主 任工作能力: 担任班主任工作,近两年班主任工作考核为双优;或没有担任班主任,但相关管理工作考核为双优;或具有优良的班主任工作能力。 达不到不能参加评选。

    7、师德表现: 近两年学校师德考核双优。  达不到不能参加评选。

    8、工作量工作成绩: 近两年里4个学期工作量饱满(14节标准课/周及以上),近两年学校教学考核双优。 达不到不能参加评选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发布人:48小学